第一千五百三十三章 不得不穿飞鱼服的理由_抠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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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性,那人是在进城之后才换上的飞鱼服。
  而且,程煜相信,这身飞鱼服只怕本就在塔城,若是那个小旗手里拎着一个包袱,包袱里装的是一身飞鱼服,那进城时暴露的危险也太大了。守城的那帮营兵,其实很多都养成了一股子兵痞的习性,看到你包的周周正正的包袱,他们指不定就要用手里的兵刃挑开一条缝看看。而飞鱼服也太过招摇了,上边纹的可是蟒啊,一看就知道绝不是寻常百姓能穿的,并且稍有见识的就会立刻察觉,那蟒袍的绣纹,可是跟皇帝的龙衮服一样啊,这还得了?若非皇亲国戚就是什么受宠的内侍,再就只有是锦衣卫的飞鱼服了。
  所以,那人是便服进的城,自然也不会多事去登记锦衣卫的身份,只是用了寻常的路引。
  而这身飞鱼服是本就在塔城的,那人取了之后就地换上……
  这又是为什么呢?既然是便服进城,采买的也不过就是些鞋袜和肉食,根本无需动用官身,又不是买东西不给钱,何必大张旗鼓的穿着锦衣卫的飞鱼服招摇过市?
  除非,他是必须穿着飞鱼服。
  程煜想起,那人是未正二刻进的城,也就是现代时间下午两点半,而自己手下的刘十三和王木头看到他,却是已经到了酉初,也就是五点出头,而当时他还双手空空,什么都没买呢。
  也正因如此,他为了购买那些东西,才耽误了出城的时间。
  当然,无论有没有刘十三和王木头,他凭锦衣卫的身份都不可能出不了城。

  城门关闭之后不得进出那是对普通人说的,官宦子弟尚且不在此列,遑论锦衣卫。进城或许还会让营兵犯嘀咕,毕竟万一出了差池谁也担待不起。可出城是真的无所谓,充其量也就是放跑了一个逃犯而已——这还得建立在那人成为逃犯的时间极短,守城的营兵不曾知晓的前提下。
  两点半到五点,足足两个半小时,这个锦衣卫的小旗在塔城又做了些什么呢?
  塔城就这么点儿大,根据刘十三和王木头的说法,那人是从北门进,也是从北门出的,那么即便他下午两点半,从北门进来之后,就这么走着到了最远的南门附近,取了锦衣卫的飞鱼服,换上之后,再回到塔城县中心来采买那些鞋袜和肉食,应当也用不了两个半小时这么久。以一个锦衣卫小旗的脚力,虽然在县城内不可能施展轻功那么惹人耳目,但若为赶路,健步如飞是没问题的,每小时走个十公里八公里路应当不在话下,两个半小时,都够他走二十多公里的了。而塔城北门到南门,还不足二十里地,也就是不到十公里,他又怎么用的掉这两个半小时?
  所以,他进塔城,采买固然是一方面,而更主要的任务却是去见一个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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