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五百五十三章 相互提防_抠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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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你得到这么重要的消息,自作主张答应帮樱桃姑娘除籍也就罢了,你怎么能在这里呆了一整天,却没把这件事告知镇抚使老爷?”
  程煜就差没指着鼻子说裘一男用下半身思考了,见到女人走不动路,只想着自己脐下三寸那点子破事,却贻误了传递消息的时机。
  最可气的,是他甚至都没能干成自己想干的事情啊。
  可是,裘一男却是一脸诧异的看着他,说:“告诉了啊,某一得到这个消息,就已经把消息告诉苏老先生了呀。”
  唔?
  程煜的第一反应是发微信,可这是大明朝,哪来的手机啊?!
  “某发展的暗桩,都会在他们的住处留一只军鸽,确保只要得到有用的消息,就可以第一时间将其传递给苏老先生……”
  呃……
  好吧,程煜承认自己才疏学浅,他忽略了古人也有古人传递消息的方法,军鸽这种东西,在现代社会毫无疑问已经完全用不上了,但在古代,这还是很好用的。
  信鸽的飞行速度,根据实验,短距离冲刺可以达到每小时一百公里以上,几百公里以内的长途飞行,其时速也能七八十公里的程度。而曾经有人做过实验,从美国到澳大利亚的跨洋飞行,信鸽竟然飞出了四十多公里每小时的时速。
  那么不管明朝豢养的军鸽水平如何,每小时四五十公里那是很基础的状态。
  而塔城距离白云庵,不过七八公里,对于一只信鸽而言,充其量也就是一刻钟的时间就能抵达,在这个时代,的确远比人类的一切交通工具都要更加迅速。
  锦衣卫,这种遍布整个大明天下的谍报组织,又怎么可能没有信鸽这种基本的传递消息的手段?
  之前说起武家功从樱桃小馆离开,时间上说的很模糊,只说是天亮才走。
  但程煜知道,这个天亮,恐怕就只是天刚蒙蒙亮而已。
  此时是初夏,天光顶多五点就亮了,毕竟六点要开城门,武家功即便是营兵的最高长官,但除非有什么特别的事情,否则他也要点卯。
  而他前脚走,樱桃姑娘后脚就可以把这个消息告诉裘一男,裘一男也只需要两三分钟,就可以写一个字条并且等待其墨干,绑在信鸽腿上就能将其放出去……
  不过信鸽的飞行路线,那都是固定的,这意味着白云庵很早之前就已经被定为苏含章的据点了,他可不是兴之所至选择的白云庵,而是最起码几个月前就已经规划布置妥当,并且有专人训练那些信鸽从不同的地方飞往白云庵。
  快一点,城门还没开,信鸽就已经把武家贩私盐的消息传递到了苏含章手里,慢一点,也顶多就是城门刚开没多久就已经送到,而程煜出城抵达白云庵时,却已经差不多是八点钟了。
  也难怪裘一男敢整天呆在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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