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千五百六十三章 锦衣卫的收入_抠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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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任何地方都不会太少见,至少比权贵子弟纵马入城的情节要多得多。
  一行七人,七匹马避开了繁闹的街道,尽可能走人少的路段,也就是半炷香的时间。
  城门口的军汉们见到快马奔来,扬起的尘灰让他们看不清来者是什么人,一个个顿时神情紧张,纷纷举起了手中的长矛,如临大敌般的面对奔马驰来的方向。
  程煜虽然也看不清城门楼子前的景象,但大致能想到那帮营兵如今会是怎样的反应,于是一边继续催马,一边高声喊道:“城门口的营兵兄弟们听好了,我是锦衣卫总旗程煜,今天带几个兄弟出城办事,还望行个方便,速速让开道路。”
  营兵们识得程煜的声音,稍微惊疑片刻,觉得也没人这么大胆冒充锦衣卫吧,尤其还是一名正七品的总旗老爷。若说纵马城中是杖责之罪,那么冒充锦衣卫那就绝对是掉脑袋的罪行了,甚至会造成抄家的后果,是正常人绝对干不出来的事情。
  于是乎彼此对视几眼,纷纷让开了道路。
  程煜带着六名校尉转瞬即至,一边策马疾驰,一边在马上拱手道:“多谢诸位营兵兄弟。”
  那帮营兵吊着的半颗心总算是彻底放下了,马上的确是程煜,别人不认识,他们营兵却没有不认识这位锦衣卫的总旗老爷的,那可是跟他们守备老爷天天厮混在一起的发小总角好友。
  是以那帮营兵仿佛欢送某个下基层慰问的领导一样,纷纷挥手向马上的七人致意,只是奔马快级,等他们扬起手的时候,程煜等人早已出了城门,众人背上又没长眼睛,谁能看得见那帮营兵在做些什么。
  山城距离塔城约莫二百里路,锦衣卫的马都是极好的战马,哪怕是塔城这种一年到头也用不了几次马的旗所,也依旧配备的是最好的战马。这一点要感谢罗百户,否则,上头肯定会考虑到现实情况,给程煜这边一些驽马用用。
  战马的极速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以上,但那就是短途冲刺的速度,长途奔袭肯定不可能这样。像是这种一跑一百公里左右的,寻常家养马匹需要五六个小时才能跑完,但战马只需三个小时,也即一个半时辰。

  程煜只觉得自己在马背上被颠的都快要散架了,足足三个小时过去,好在已经看见了山城的城门。
  远远的,山城的守军看到远方有奔马袭来,跟塔城那几个军汉一样,顿时如临大敌的举起了手中的长矛,城楼上的哨官更是挥舞着营兵的旗帜,手里举着一个铜制的喊话喇叭。
  “来者何人,速速下马,再敢靠近,弓箭手准备!”
  眼看着城楼上十余名弓箭手早已张弓搭箭,对准了七人七马奔来的方向,那簇新的箭头,在阳光下闪耀着冰冷的光芒。
  程煜在马上挺直了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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