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四节 甜港风云--林庄_临高启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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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祝三爷的算盘?赵鸡脚的人搞出了事情,肯定是糖寮工人来顶缸。所以他一味的拖延,就是要从祝三爷那里拿到更多的好处。但是万一林庄被祝三爷勒逼的动了手,事情就闹大了。”

  谌天雄听得很仔细,前后一对照,萧占风此时的说辞不是和前面的“事情闹不起来”自相矛盾么?默念一想,此人到底是个书生,“好作惊人之语”大概是习惯。

  但是此时也没必要戳破。总得来说,他分析的还算有道理,还说了许多原本他们没有掌握的细节。到底是本乡本土的人,对事情看得更为透彻。

  “所以――”

  “所以只要把林庄收服了,赵鸡脚这班人根本出不了头。”

  “我亦有此意!”谌天雄说,“不过听说已经晚了,说三天后他们就要在邹和尚庙烧香起誓了……”

  “这事全徐闻尽人皆知。”萧占风不以为然,“谌掌柜你想:真要闹事,只有秘密串联,到时候突然聚集起来烧香起事的。岂有三天前就把烧香的事情传得满城皆知的?再说了,林庄的所谓烧香起誓只是‘起誓’,又没说立刻就要动手。”

  他越说越起劲:“林庄无非是被祝三爷逼急了,做个姿态出来而已。也算对得起他领得银子。所以三天后他是铁定不会动手的――你想首脑会在动手前几天还泡在私门头里赌钱嫖妓的么?”

  原来这就是萧占风说的“这事闹不起来,就算闹起来了,也不过是雷大雨小。”的真正涵义。谌天雄暗中点头,这人果然有些本事。

  “所以要收服林庄,还有的是时间。”

  “这么说林庄不在邹和尚庙里?”谌天雄问。

  “他怎么会在那里!”萧占风道,“自从祝三爷招揽他之后,他就一直住在艾嫂那里。过得是风流快活的日子。现在大约还在。”

  “那我倒是要见他一见,和他‘交个朋友’。”  谌天雄拱了拱手,“烦请占风兄指点!”他说,“我是外路人,做这事情两眼漆黑,全要靠你照应。”

  “好说,好说!”萧占风拱手还礼,“但有效劳之处,一定尽我绵薄之力。”

  谌天雄见他毫不推脱,显然是个有担肩的人。取出十两银子放在桌上。

  “听君一席话,胜读十年书。”谌天雄道,“占风兄日子清苦,这点银子,请拿去贴补。日后另有谢意!”

  “当不得。”萧占风却一口回绝,“钱,我绝对不要。敬请收回。我当谌掌柜你是个朋友才说这番话。若是话不投机,就是给我一万两我也懒得说这些。”

  这倒是个有点风骨的人,虽然后面的话在谌天雄听起来未免有吹牛之嫌。当下将银子收了回去。“这样,我明日再来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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